我校拟通过询价方式采购一批消防器材,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资质要求
1、独立法人,能承担民事责任;
2、有相关的经营资质;
3、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通过注册;
4、在我校无不良投标记录;
二、采购内容
1、消防应急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118具,悬挂式安全出口211具,墙壁式安全出口66具。
2、998具灭火器需更换灭火剂,其中35kg手推式干粉灭火器10具,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988具。另需购买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80具,4kg灭火箱(铁皮)100具。
三、技术要求
1、消防应急照明灯技术要求:
(1)消防应急照明灯应是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符合GB 17945-20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国家标准
(2)有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其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3)消防应急标志灯外观应无缺陷。在其明显部位应有清晰、耐久的标志,包括产品标志和质量检字等内容,线路设置规范、牢固
(4)新安装的消防应急照明灯的应急工作时间不应小于90min,且不小于灯具本身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
(5)疏散指示标志应牢固,疏散方向的指示应正确清晰
(6)验收。项目结束后,对安装的消防应急照明灯、维修的疏散指示标志按20%的比例抽检
2、维修灭火器技术要求:
(1)灭火剂量不少于4公斤。
(2)4KG灭火器有效喷射时间不少于20秒
(3)有效喷射距离不少于4米
(4)新购置灭火器必须有合格证及二维码,并喷涂JNXY-2018字样
四、报价要求
1、请投标人于2018年10月31日上午10点将加盖公章的报价单密封后交行政办公楼A114室,同时提供样品;
2、提标人必须是企业法人或授权代理人;
3、提交报价单时还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资质材料。
五、联系方式
技术咨询、现场勘查联系人 :刘老师 13371254109
报价咨询:0537-3196159
资产管理处
2018年10月26日